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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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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道监察御史张瑗题为《逆恶之罪,既已正典于前朝;私竖之碑,岂宜传流于后世,亟请乾纲敕毁,以儆好邪,以垂鉴戒事》: “恭闻我皇上前岁翠华南幸,命修岳飞之墓,赐题于谦之碑,诚以此二臣者,忠贯日月,义壮山河,故特表而扬之,以风示天下。夫善在必彰者,则恶在所必瘅。 臣奉命巡视西城,前往西山一带查阅,至香山碧云寺,寺后峻宇缭墙,覆压数里,郁葱绵亘,金碧辉煌。疑是前代王侯寝宫,询之土人,乃知为故明罪恶滔天磔尸身后逆珰魏忠贤之墓。墓上有穹碑二,屹然并立,合书‘钦差总督东厂官旗办事掌惜薪司内府供用库尚膳监印务司礼监秉笔总督南海子提督保和等殿完吾魏公忠贤之墓’。 臣观览之下,不禁发指。夫魏忠贤者,在故明天启时窃操国柄,屠毒忠良,恶贯满盈,一时群小皆出其门,德碑生祠,几遍天下,神人共愤,道路以目。至崇祯初年,罪状发露,押往祖陵,潜行自尽,磔尸河间。迄今公论在人,尚恨戮尸不足以蔽厥辜,乃畿辅近地,尚留此秽恶之迹,僭越之制,何以儆巨憝、昭大法哉! 况当奉旨纂修《明史》之时,凡明季忠良被祸诸臣,无不立传表扬,以彰公道,光天化日之下,岂容奸孽余党,胆大泼天,目无三尺。仰祈天威乾断,敕地方有司,立仆其碑,划平其墓,俾天下后世,知凶恶之徒,不能逭宪典于身前,并不能保坟墓于身后。其于圣明瘅恶之义,不啻炳如日星,严如斧钺矣。”云云。 奉旨:“魏忠贤碑墓著交与该城官员仆毁划平。该部知道。” 瑗赋诗纪事云: “彰瘅表天道,诛赏昭王纲。 伊谁实职之,兰台凛秋霜。 道惟锄奸宄,庶以全善良。 揽辔出都门,陟睇西山冈。 庐舍匝阡陌,各各营农桑。 厥俗一以朴,民气尤悦康。 榛莽化兰蕙,无复嗥豺狼。 寻憩古佛刹,绀碧何辉煌。 背负诸墓碣,封树皆貂珰。 逆阉冢逾制,陵园相颉颃。 穹碑矗霄汉,长松绕垣墙。 以彼稔凶恶,万死奚足偿。 搏噬纵鹰犬,汤镬烹鸾凰。 天地尽暝晦,白日无晶光。 古多寺人祸,兹祸逾汉唐。 国步倏臲卼,社稷旋沦亡。 彼身已寸磔,墓胡留山阳。 我见发上指,冲冠心激昂。 及此不铲郑,无乃忤苍苍。 拜疏请明旨,圣德奋乾纲。 碑仆墓亦毁,狐兔将安藏。 尧舜除四凶,海宇称平章。 诛恶及胜国,来者心自臧。 岩壑湔秽浊,草木回芬芳。 聊以佐史笔,宪纪于焉张。” 瑗字蘧若,祁门人,予辛未科南宫所取会元也,以编修改御史。一时赋诗纪事者甚众。 按工部郎中万公璟疏云:“臣于三月诣陵开工,过香山碧云寺,见魏忠贤所营坟墓,碑石峥嵘,隧道深阔,翁仲簪朝冠而环列,羊虎接驼马以森罗,制作规模,仿佛陵寝。”云云。 则阉擅国柄时,自营生圹已久,特既诛之后,未有建议毁之者,故幸存至今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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