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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寺僧卖膏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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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乡出昌安门二十里,有下方寺,其僧卖膏为业。凡肢体损折者,敷之立愈。纷纷求治,趾错于门。前明时,每岁除夕,僧备酒肴十数筵,函白金自五十两以上,至数百,杂陈几上。 夜分,或男或妇,或缁衣羽流,咸启后圃小扉而入,无揖让之文,无通问之语,至辄酣饮大酹。饮毕,各出其一年所得人之肺、肝、心、肾及孕胎,遂取应得之金,若取值焉而散。夫肢体折损,非死疾也;取其肺、肝、心、肾、孕胎,则死矣。置生人于死,以治不死之疾,虽至愚至忍者,不为。僧特欲神其技,以获利,遑顾其他。余窃谓生人脏腑诸物,既不能任意修合,取之无禁,而且终不若参苓桂附,载之方书,确有灵效。 故疑其说出于傅会,未必果然。然相传明季献贼营中,有“老神仙”者,恒取处子阴油,熬炼成膏,以治断胫;剖腹能续之合之,不啻起死人而肉白骨。则当日下方寺之说,庸或有之。今寺僧卖膏如故,而效不神,殆时移世换,刑政肃清,一切作奸者皆敛迹,而药笼中物,只采草木之英,无生人肺肝诸物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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