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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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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宅使巡官王国良,下吏之凶暴者也,凭恃宦官,常以凌辱人为事。李复言再从妹夫武全益,罢献陵台令,假城中之宅在其所管。武氏贫,往往纳佣违约束,即言词惨秽,不可和解。宾客到者,莫不先以国良告之,虑其谤及,畏如毒蛇。 元和十二年冬,复言馆于武氏,国良五日一来,其言愈秽,未尝不掩耳而走。忽不来二十日,俄闻缓和之声,遣人问之,徐曰:“国良也。”一家畏其悉辞,出而析之,乃讶其羸瘠。 曰:“国良前者奉辞,遂染重病,卧七日而死,死亦七日而苏。冥官以无礼见挞,杖疮见在。久不得来。” 复言呼坐,请言其实。国良曰:“疾势既困,忽有壮士数人,揎拳露肘,就床拽起,以布囊笼头,拽行不知里数,亦不知到城郭,忽去其头囊,乃官府门也,署曰‘太山府君院’。喘亦未定,捽入厅前,一人绯衣当衙坐,谓案吏曰:“此人罪重,合沉地狱,一日未尽,亦不可追。可速检过。’其人走入西廊,逡巡曰:“国良从今日已后,有命十年。’判官令拽出放归,既出门,复怒曰:‘拽来!此人言语惨秽,抵忤平人。若不痛惩,无以为诫。’遂拗坐决杖二十,拽起,不苏者久之。判官又赐厅前池水一杯,曰:‘饮之不忘,为吾转语世间人,慎其口过。口之招非,动挂网罗,一言以失,驷马不追。’国良匍匐来归,数宿方到,入门蹶倒,从此忽悟。家人泣伺将殓,问其时日,身冷已七日矣,唯心头似暖,不忍即殓。今起五六日矣,疮痛犹在。” 袒而视之,满背黯黑,若将溃烂然,四际微紫,欲从外散,且曰:“自小凶顽,不识善恶,言词狂誖,罪责积多,从此见戒,不敢复怒矣。凡若有钱,幸副期约,勿使获罪于上也。”乃去。 自是每到,必若仁者。明年九月,忽闻其死。计其得杖,从满十月,岂非阴司之事十年为月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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