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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朝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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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一
乾隆二十七年,李鹤峰因培督学江苏,按试淮郡。方唱名时,地忽震,西风大作,辕门外旗竿被风刮入云中,不知所往。
时河湖盛涨,水与高家堰平,西风加劲,淮扬危在顷刻。河督以下各官面色如土,方恐怖间,忽转东风,天低若盖,见有黑龙在云中,修尾下垂,湖水上吸。一炊许,逻兵来报,消水三尺,众心大安,与试诸生欢声雷动。石埭县教谕沈公目击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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