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熙朝新语
|
上页
下页
三六二
雍正十一年,大学士管掌院事张廷玉遵旨议奏,新科庶吉士恩给廪饩,每月给银四两五钱,器用什物工部支取,并拨给官房一所为教习馆,令肄业其中。
梦远书城(
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