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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朝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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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八
闽中有鬼孝子者,七岁丧父,家赤贫。孝子虽幼,即能以力养母。数年孝子死,邻人将夺母志,孝子为祟于其家以止之。
且托梦于母曰:“儿虽死,犹能以力养母。”母泣曰:“儿已鬼矣。安所用力为?”曰:“母第适市,语负担者,令加重焉。
儿阴佐之力,使能胜。则其佣可倍获。母取其赢以给赡也。”
母如其言,果赖以存活,守节至老。宋射陵曹为作《鬼孝子传》,见《虞初新志》。世之生而忘亲者,愧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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