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熙朝新语 | 上页 下页
六五


  丹徒张九裁字礼存,九岁通五经,壬午未冠领乡荐。丁未对策,直刺部院督抚陋弊。读卷者叹曰:“此长沙痛哭书也。”

  既奏,擢一甲二名,授编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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