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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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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中,议濮安懿王称号,学士王禹玉、中丞吕献可、谏官范景仁、司马君实等,皆谓宜称皇伯,此固显然不可。欧阳永叔为参政,尤诋之。五代史书追尊皇伯宗儒为宋州刺史,所以深著其说。然遂欲称考,则不免有两统贰父之嫌,故议者纷然久不决。慈圣光献太后内出手诏,令称“亲”。 当时言官亦力争而止,以诸侯入继,古未有也。自汉宣帝以来始见之。魏相以为宜称皇考,此固亡乎《礼》之礼,而哀帝称定陶王为恭皇,安帝称清河王为孝德皇,则甚矣。礼以王以皇以显冠考,犹是尊称,若举谥而加皇,乃帝号,既不足辨父子,子而爵父,此正礼之所禁也。 曾子固尝著议,以为父没之通称,施于为人后之义为无嫌,此盖附永叔之意。当时群议既不决,故仍旧,但称濮安懿王,盖难之也。 [考异]:时吕献可为御史知杂,范景仁为翰林学士,此云吕中丞、范谏官,非也。曾子固谓皇考一名,而为说有三:如礼之皇考则曾祖也;汉宣帝父称尊号曰皇考,则加考以皇号也;屈原称皇考曰伯庸之类,则父没之通称也。且言有可有不可者,其剖析甚详,而以悼园称皇立庙为非。今三说中,专举其父没之通称之一句,以为附永叔之意,亦未尽也。若谓皇乃帝号,则或曰皇考,或举谥而加皇,苟以为不可,则一也,岂得执一以为亡《礼》乎?既以濮议称皇伯为显然不可,又以称考为有两统贰父之嫌,然则当何称乎?欧阳公尝辨贰父则有之,而非两统也。然则两统或可以言嫌,而贰父亦谓之嫌,非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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