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漱华随笔 | 上页 下页 |
庄廷鑨 |
|
湖州庄廷鑨,目双盲,不甚通晓古今。以史迁有左邱失明乃著《国语》之语,奋欲著书。其居邻故阁部朱公国祯家,朱公尝取国事及公卿志状疏草,命胥钞录,凡数十帙,未成书而卒。廷鑨得之,则招致宾客,日夜编辑,为《明书》,书冗杂不足道也。廷鑨死,无子,家资可万金。其父庸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仲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置嗣。” 遂梓行之,书凡百余帙,颇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词,未经删削者。庄氏既巨富,浙人得其书,往往持而恐吓之,得所欲以去。归安令吴之荣者,以赃系狱,遇赦得出,有吏教之,买此书吓庄氏。庄氏欲应之,或曰踵此而来,尽子之财不足以给,不如以一讼绝之。遂谢之荣,之荣告诸大吏,大吏右庄氏,不直之荣。 之荣入京讼,诸大臣转奏,遂遣官至杭,执庄生之父及其兄廷钺等,并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发廷鑨之墓,焚其骨,籍没其家产,所杀七十余人。 |
梦远书城(guxuo.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