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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通古
《朝野佥载》:绍兴八年,北使张通古以行台侍郎来聘,稍工诗,其还也,归正燕人周襟与通古有旧,乞襟送至境上。通古为诗赠别云云。
绍翁窃谓:金法至严,为之使者岂敢乞归正人至境?
又云:秦桧尝示之以胡公铨封事,一览即皆诵。此《佥载》之过听也。绍翁尝考记载,胡公封事一出,金人购以千金得之。通古能成诵久矣,何待诵于桧乎?且桧为大臣,何为与行人相授以胡公封事?此皆当订正而后以备史氏之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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