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容斋五笔 | 上页 下页 |
谓端为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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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谓缣帛一匹为壹端,或总言端匹。案左传“币锦二两”注云:“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也。”然则以端为匹非矣。湘山野录载夏英公镇襄阳,遇大礼赦恩,赐致仕官束帛,以绢十匹与胡旦,旦笑曰:“奉还五匹,请检韩诗外传,及诸儒韩康伯等所解‘束帛戋戋’之义,自可见证。”英公检之,果见三代束帛、束修之制。若束帛则卷其帛为二端,五匹遂见十端,正合此说也。然周易正义及王弼注、韩诗外传皆无其语。文莹多妄诞,不足取信。按春秋公羊传“乘马束帛”注云:“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若文莹以此为证,犹之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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