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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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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俗字
书字有俗体,一律不可复改者,如冲、凉、况、减、决五字,悉以水为冫,笔陵切,与“冰”同。虽士人札翰亦然。玉篇正收入于水部中,而冫部之末亦存之,而皆注云“俗”,乃知由来久矣。唐张参五经文字,亦以为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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