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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修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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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株柳
《艺苑雌黄》云:“士人言县令事,多用彭泽五株柳,非也。且五柳非彭泽时所栽,用之误矣。”
又引《苕溪渔隐》论沈彬不当用“陶潜彭泽五株柳,潘岳河阳一县花”之句。以予论之,沈之用事固似有碍,若陶公既号五柳,又曾为彭令,人品诗章,高出千古,用以美县令,亦自稳当;何谓五柳非为令时所栽也?若欲刻舟求剑,是非作诗之法,只是论理耳,此东坡所谓小儿强作解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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