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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内官专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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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官专权,自古为然。本朝宣德前无也。正统间王振,天顺间曹吉祥,成化间汪直,弘治间李广,正德间刘瑾,然年久害大,惟王振也。盖英庙幼冲,即已擅柄,第为张太后所制,盛极,致有土木之变,车驾蒙尘,天下骚动,此固国家之大数,亦振之酿成而势移人主故也。曹、李虽权倾一时,九卿执政者尚未俯首,但敢怒不敢言耳。 而汪直一时公卿多为屈膝,故有“都宪叩头如捣蒜,侍郎扯腿似烧葱”之诮,致人之死尚寡焉。刘瑾则又假公成私,查钱粮,完勘合,动辄抄拿,而又访察罗织文臣,往往罚米枷号,有钱则生,无钱则死矣。内官一差,即要万两谢恩,上下交征也。 一日朝罢,见御道上一纸,取视,乃假名檄文,欲诛谨者。瑾即下殿入班,分五品以下,午门外跪问。天暑,死者数十人,余又下狱。后王振死于土木,汪直下狱死,李自服毒死,曹、刘俱谋逆死。后之人当为之戒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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