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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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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张灏,与姻家妇八娘私。乘其夫出,约以夕至。邻人江十八知之,诈为张状,先往求合,妇严拒。江素无赖,持佩刀以行,即举刀斫之,携头掷怨家李缝工后垣。灏随入八娘家,见尸横流血,惊走,为巡者所获,送官。邑令刘洪谟,鞫知奸情,又衣有血迹。灏不胜拷掠,诬服。第无首,狱尚未决。 是早,李缝工起,见女首,亟累土埋之。为邻叟所窥,鸣之钱塘令,令严讯缝工,竟不知首从何来,姑系之狱。刘公每以灏事不决,怏怏于中。万历己亥夏,祷之城隍。神语曰:“俟旦日,君有所往,狱自明矣。”及旦,刘偶以他事至江口,见群鸦舞江沙,旋绕不去。刘数之,得十八,默念:“杀人者,得非江十八耶?”数日后,阅门夫册,有江十八名。竟械之至,一讯而伏。讯女首所在,云抛掷缝工家。遂移文钱塘,灏与缝工俱免。 强暴杀人,几令无辜者受毙。神固默启之,刘悟亦巧矣!虽然,灏不私姻家之妇,虽杀人如山,能拉入囹圄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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