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清代野记 | 上页 下页
赵三姑娘


  昆明赵蓉舫尚书光,长刑曹二十年,且累得试学差,又累次查办外省案件,积资至五六十万。无子,只生三女,长,次皆早嫁早死,惟三女未字。赵没后,尚遗财三十余万,皆三女掌之,嗣子所得甚微也。一日,三女谒万藕舲尚书青藜曰:“侄女年已逾三十矣,求年伯为我择婿,一须元配,二须少年翰林,三须海内世家。”万曰难。会有仪征胡隆洵者,以赤贫士入都,联捷授吏部主事,万之门生也。闻胡未婚,谓三女曰:“胡某已如尔所约之半,如尔不愿,我亦不敢过问。”

  女不得已许之,遂涓吉成礼。胡一旦骤富,夫尊妇如帝天,妇视夫如奴隶,不待言矣。赵存日,有红绿佩二事,皆大如掌,一则透水玻璃翠,一则双桃红碧玺也,朝中大老无不知之。及三女嫁后,二佩归于胡矣。胡一日佩之入署,众皆属目,一少年满司员谓众曰:“明日当揶揄之。”

  次日胡入署,此少年急趋至胡前,半跪请安曰:“大人一向好。”胡以为误也,连称:“不是,不是。”少年忽昂首曰:“我适见双佩,以为赵大人复活矣,孰知是尔耶!”众轰堂大噱。自是胡不敢佩矣。三女归胡后,未数年死,无子。胡再娶亦无子,及卒,以弟之子子焉。

  资财数十万,米市胡同大宅,皆归其弟矣。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