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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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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 政和三、四年间,府畿、汝蔡之间所出玛瑙,尚方因多作宝带、器玩之属。至宣和以后,御府所藏往往变而为石,成白骨色,悉为弃物,民间有得之者。竟莫测所以,特纪异尔。 ◎不除太常卿 绍兴间,张扶少持繇右正言除太常卿。翌日,宰执奏太常卿班高,故事不除,改国子祭酒。时祭酒虚位亦久,前驺接呼,赴监供职。学前居民惊惧,曰:“官来捕私酒!”传以为笑。元丰改官制,谏议大夫换太中大夫,前呵曰:“太中来!”都人骇避,曰:“大虫来!”则知前已有此说。 ◎养生修身 “神虑澹则血气和,嗜欲胜则疾疹作”,唐处士张皋云。是为养生之要。范忠宣公亲族间子弟有请教于公者,公曰:“惟俭可以助廉,惟恕可以成德。”是为修身之要。皆可铭于坐右。 ◎掘藏 煇僦居毗陵,居后临河,地无尺许。俾仆治篱,方埋柱去浮土,见成贯小钱,止露四环于外。仆亟手之,仅得十三,余随缩入地。仆复运锄,了无一物。信知无妄之财,不容辄取。十三钱,置于佛室,寻失所在。昔洛中第宅求售,评直外复索掘屋钱,盖其下多有宿藏。张文孝右丞买宅,既偿其贾,复随所索与之。迨入宅,掘地得一石匣,刻镂甚工巧,中有黄金数百两,正酬售屋狸薄*? ◎大理伪贡 曾祖侍绍圣经筵,至政和五年,以右文殿修撰知桂州。时归明人观察使黄璘措置广西边事,招徕大理国进奉。朝廷疑之,下本路帅臣究实。曾祖抗章言伪冒,忤蔡京意,乃落职宫祠。宣和改元,事白,黄璘得罪。御笔:“周首言其伪,责命改正,与理元断月日。”绍兴三年,宰执进呈广西宣谕明橐奏大理国进奉及卖马事,高宗曰:“遐方异域,何由得实?彼云进奉,实利于贾贩。进奉可勿许,令卖马可也。”宰臣奏:“异时广西奏大理入贡事可为鉴,当日言者深指其妄,黄璘以是获罪。”盖谓是也。当亦载于《国史》。 ◎送邹道乡 右正言邹公因言事贬谪,蔡卞奏乞治浩亲旧送别之罪,哲宗不从。三次坚请,乃置狱。谏议龚公云:“周某与方天若私论邹浩事,某以为难,天若非之,遂以语蔡京。京遽以闻,由是某等得罪。自尔,附会之人肆为攻讦,立起犴狱,多斥善士,天下冤之。皆京与天若为之也。盖某与京始善而终睽,故京私欲报之。”龚之谏疏,大略如此。以是知曾祖忤京,大理事特其一耳。故当京、卞用事日,一斥不复,而终外补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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