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萍洲可谈 | 上页 下页
六九


  广州蕃坊,海外诸国人聚居,置蕃长一人,管勾蕃坊公事,专切招邀蕃商人贡,用蕃官为之,巾袍履笏如华人。蕃人有罪,诣广州鞫实,送蕃坊行遣。缚之木梯上,以藤杖挞之,自踵至顶,毎藤杖三下折大杖一下。盖蕃人不衣褌袴,喜地坐,以杖臂为苦,反不畏杖脊。徒以上罪广州决断。蕃人衣装与华异,饮食与华同。

  或云其先波巡尝事瞿曇氏,受戒勿食猪肉,至今蕃人但不食猪肉而已。又曰汝必欲食,当自杀自食,意谓使其割己肉自啖,至今蕃人非刃六畜则不食,若鱼鱉则不问生死皆食。

  其人手指皆带宝石,嵌以金锡,视其贫富,谓之指环子,交阯人尤重之,一环直百金,最上者号猫儿眼睛,乃玉石也,光燄动灼,正如活者,究之无他异,不知佩袭之意如何。有摩娑石者,辟药虫毒,以为指环,遇毒则吮之立愈,此固可以卫生。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