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泊宅编 | 上页 下页
九七


  欧阳公知应天府三日,谒庙史白有五郎庙甚灵,请致礼,不然且为祟,公颔之。

  一日,食,夹子辄失之;明日,夹子在土偶手中。遂命扃其庙,以留守印封之,戒曰:“予去此,则可开。”

  然亦无他异。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