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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多为少以少为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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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无所据者,皆不可以为信,所以古人戒于议论也。如《尚书》一经,太常孔臧尝以多为少矣。毛诗一经,太史公尝以少为多矣。何以见之?《尚书》有百篇。自秦焚以来,汉初求之,惟得二十八篇。故孔臧与孔安国书云:“尚书二十八篇,前世以为放二十八宿。”此尤可笑。至如汉魏诸儒,马融、郑康成、王肃、杜预,皆疑经传所引秦誓,以其文似若浅露。及晋元帝渡江时,豫章内史梅赜始献孔安国所注古文尚书。其内有秦誓三篇,凡记传所引,悉皆有之。此孔臧以多为少也。《左氏传》载“季札聘鲁,请观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又为之歌邶、鄘、卫,又为之歌王,又为之歌郑,又为之歌齐,又为之歌豳,又为之歌秦,又为之歌魏,又为之歌唐,又为之歌陈,又自桧以下无讥焉,又为之歌小雅,又为之歌大雅,又为之歌颂。”然则乐工所歌诗风十五国,其名与诗同,惟次第稍异耳。由是知孔子以前,篇目已具。其所删削,盖又不多。又传记所引逸诗甚少,知元不多故也。太史公《史记·孔子世家》乃云:“古者诗三千余篇,孔子去其重,取三百五篇。”盖太史公之失,以少而为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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