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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兰判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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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家十兰先生名坫,字献之,兄塘,中乾隆庚子进士。先生以国子监生中式乾隆甲午顺天副车,就职州判。巡抚毕公奇其才,奏留陕西,补乾州直隶州州判。先生自幼通于小学,及长博极群书,于汉、唐先儒之学,无不洞悉底蕴,穿穴训诂,断以谨严。著作宏富,无一字苟率,非深信确据者,不着于篇也。尤精篆籀之书。颇自负,尝刻一小印曰“斯冰之后,直至小生”。 晚年病风痹罢官,以左手作书,饶有古趣。所藏金石文字三千余种,既老且贫,皆以易米。其初仕关中时,尝贻余书云:“奉七十五岁之老亲,作三千余里之羁客。”官二十年始归,而母夫人康健如故也。初,先生在关中,兼理武功县印,值白莲教匪滋事,溢出郿县斜谷口,直躏盩厔,盩厔距武功不过六十里,中界渭河,啸聚往来,焚烧杀掠,邑之民大恐。先生率县人武进士杨君纠乡勇万余人,分据要害,贼观望不敢渡,时嘉庆三年正月二十日也。至廿六日二更,忽有骑马贼二十余突至县之北门,先生急启门纵兵歼之,生擒其三人,旋讯伏枭示,益增置军器弓弩,淬以毒药,昼巡夜守,凡十二日未尝解衣,贼始去,危城以全。 州人宋某者有富名,有地当冲衢,州民争之者前后数百人,讼起于乾隆七年,其家已易两世,屡定谳屡控不已,案牍山积。先生至,独不以利动,曲折谕之,宋乃悦服,竟捐地为衢,讼以息。此皆卓然可纪者,未可以文章而掩其功绩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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