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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


  崇甯间初兴学校,州郡建学,聚学粮,日不暇给。士人入辟雍,皆给券,一日不可缓,缓则谓之害学政,议罚不少贷。已而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所费尤大。

  朝廷课以为殿最,往往竭州郡之力,仅能枝梧。谚曰:“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不管活人,只管死尸。”

  盖军粮乏,民力穷,皆不问,若安济等有不及,则被罪也。其后少缓,而神霄宫事起,土木之工尤盛,郡道士无赖,官吏无敢少忤其意。月给币帛、朱砂、纸笔、沉香、乳香之类,不可数计,随欲随给。

  又久之,而北取燕蓟,调发非常,动以军期为言。盗贼大起,驯至丧乱,而天下州郡又皆添差,归明官一州至百余员,通判、钤辖多者至十余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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