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郎潜纪闻二笔 | 上页 下页
愚民惑于邪说


  额经略征教匪时,获贼男女,付有司讯供,由翼长过堂,开单呈经略。初分三等定罪:贼目以上凌迟,持械拒敌官军者斩,被掳者释遣。而愚民被胁者,大抵尝拒敌居多,经略悉诛之不赦。诸将屡哀之,始下令:从贼不及三月免死,遂多全活。然亦有曲为开谕,而自甘就戮者不少,盖为邪说所中,竟无术活之也。

  其顽可愤,其愚抑可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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