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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
张乖崖知江宁府,僧陈牒出,公据判送司理院勘杀人贼。翌日,群官聚厅,不晓其故,乖崖召僧至,讯云:“作僧几年?”对:“七年。”复讯之云:“何故额有系头巾痕?”
僧惶怖服罪,至今案牍尚在。初知益州,斩一猾吏,前后郡吏所倚任者,吏称无罪,诛,封判令至曹方,读示之,既闻断辞,告市人曰:“尔辈得好知府矣。”李顺尝有死罪,系狱,此吏故纵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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