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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勿以刑加道人


  予在王公君贶大名幕府,尝有丐者,以大扇伤一妇人而盗其首饰,于法为强盗,当死。予讯之,盗曰:“我乃学道者,且善相手,魏人多知我,我非盗也。”

  问之众人,信然。然盗状明白,不可讳。予言之君贶,君贶曰:“道人勿加以刑。使来,吾自讯之。”即曰:“此风狂人也,释之。”

  予退问丐者所从来,曰:“我利州山峡民家子也。少病癞,父母弃我山中,三日哭不绝声,岭上有一人循微迳而下,顾怜我。我告之故,曰:‘吾家在谷中,汝苟能从我,为我拾薪汲水足矣。’即起从之。因教导引行气,数年,癞疾良愈。复谓我:‘汝宿业厚,当终身勤苦,乃免于病。此非汝所居,出山行乞,勿与平人齿,若美衣甘食,则病复作矣。然汝无以免饥寒者,诲汝相手,可以自养,有余,即以与人,勿畜也。’我游四方久矣,未尝敢违其言也。”

  予以告君贶,君贶善待之。因为予言:“吾昔登科,谒退傅张公,公曰:‘君异日必贵,有道人犯法,慎勿刑也。’吾请其故。公曰:‘吾少为射洪令,县方捕劫盗,弓手于山中执一人,不知所从来,曰:此劫者也。吾视其人非凶人也,命脱械释之。官吏皆争,吾告之曰:“果劫也,吾任其咎。”其人既得释,乃前问曰:“公何以知我非劫也?”吾告之曰:“吾视汝非劫者耳。”曰:“公真不可得。我诚非劫,而迹似之。然我本学道,有师在山后,其徒仅十人,使我出药,不幸而执。今归告师,三日复出见公矣。”

  如期即至,曰:“我师奇公不凡,使我召公入山学道。”吾笑曰:“吾有官守妻子,未暇从汝师。”其人曰:“我师固知公未能也。有药在此,可日服一丸,药尽,我复来见公。”药可数合许,贮以小合,如其言服之。药尽,其人复至,问药安在。曰:“服之尽矣。”其人惊曰:“此药有毒,他人服之必病,今不能病公,公真奇人也,今世必享上寿,贵极人臣,若求白日上升,则来世矣。”吾自此未尝以刑加一道人。’”君贶孰视予曰:“君亦贵人也,勿忘张公之言。”予应之曰:“诺。”

  后二十余年,予为户部侍郎,税居张公旧第之西偏,见公诸孙,道公将薨之岁,有道人叩门,公见之曰:“此射洪故人也。”与之饮终日。留药遗公,退如逆旅,蝉蜕而去。服其药,则射洪所服药皆下,命埋之第中三清堂后。沐浴,盛服卧帐中,使妓奏琵琶,移时不止。发帐视之,公则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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