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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元卿


  韩元卿,泗州人也,景佑五年,第进士。皇佑中,为陕州推官监司,俾鞠狱于武昌。事讫,归夷陵,至荆州黄潭驿,忽持刀自刭,喉虽断而未死。祖择之时为荆湖北提刑,韩之同年进士也,即视之。韩不能语,但举手如索纸笔状。因授之,书云:“赃滥分明,罪宜处斩。”

  乃弃笔于地。祖命取桑根线缝其创。自以手褫去,翌日,遂卒。先是元卿调于京师,绐称无妇,娶富室之女,资送良厚。洎挈之到任,则故妻在焉,有男女数人矣。富人之女欲以书诉于家,则提防甚密,无由而达。

  岁余,悒抑而卒。又不敢权厝于外,但裹以裀席,瘗于廨宇之隙地。韩既死,方具枢而敛焉。赃滥之诛,岂非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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