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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左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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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左藏允升,尝提举大名府左厢马监,在职岁余卒。其家先寓于大名朝城县。熙宁二年秋,刁捐馆半岁,次子总忽见父坐于城门之侧,行李从者无异平昔,惟从人悉衣白。 方惊惧,其父以手招之,即诣前拜且哭。刁遽止之。总问曰:“大人今主何事?”刁曰:“吾尝事范希文,渠今主阴府,俾我提举行疫者。今欲往许州以南巡按,道出此,故暂来视汝。”因曰:“汝母明年八月当死,但预为备,勿告之,恐渠忧挠。孙某来年五月亦当卒。此皆冥籍先定,汝宜自宽。”孙乃总之爱子也。又曰:“市中仇某不半岁,必刑死。” 因怀中取鸦青纸一幅,有金书七十余字,授总曰:“善保持,勿失坠。”遂上马呵道,出南门而去,闾巷悉见。行数里,逢市人张五者,避立路左,刁谓之曰:“我欲倩君可乎?”张曰:“诺。”乃谓曰:“若暂到我家,语吾儿:‘后月南市当灾,且慎之,我已留后者五人防视,必免焚如。’” 张亦不知是鬼也,遂诣刁宅,欲达其语,闻宅中大哭,少选,总出询,方知刁久已弃世。其妻洎孙如期而死。邑中官吏知有火灾,日夕戒居人储水,谨火禁。月余,火自空屋发,与刁居密迩,四邻悉焚,惟刁宅独完。仇某者闻当刑死,杜门不出。 一日,与客奕棋于所居之门下,有诵佛书而丐者,仇屡谢之不去,语颇不逊,仇忘刁之言,殴之,即死,竟毙于枯木。金书人皆不识之,字书亦无。(事闻之借职刁绰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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