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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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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之,福建莆田人。为某官,壬午年死于国事。其死与方希直同,不可泯也。王良,河南人,以刑部左侍郎出为浙江按察使,是年阖室自焚。见《杭州志》。 《大学衍义》一书,人君修齐治平之术,至切至要,非迂远而难行者。其中三十九、四十卷《齐家之要》,历引前代宦官之事、忠谨之福仅八条,而预政之祸四倍其多。纵使人主知读之,左右其肯使之一见哉?苏人陈祚,宣德间为御史,尝上章劝读此书,上怒,逮祚及其子侄八九人,俱下锦衣狱,禁锢数年。上宾天,始得释。成化初,闻叶文庄亦尝言之,不报。近时邱祭酒先生浚,进所著《大学衍义补》若干卷,朝廷命刻板印行。其所补者,治平二事耳。愚谓能尽齐家已上工夫,则治平事业,皆自此而推之,虽无补可也。 京师有依托官府赚人财货者,名撞太岁,吴中名卖厅角,江西名树背张风,盖穿窬之行也。士人熟于嘱托公事者,此行亦忍为之。乡里前辈为显官,不入官府嘱事者,刑部主事吴凯相虞、进士郑文康时乂、吏部侍郎叶盛与中、刑部郎中孙琼蕴章、浙江副使张和节之而已。闻山东布政龚理彦文、福建副使沈讷文敏,皆端士,然皆卒官,予未之识也。 宋叶文康公时着《礼经会元》,于《周礼》大义多所发明。其言汉河间献王以《考工记》补《冬官》之缺,何异拾贱医之方,以补卢、扁之书,庸人按之,适足为病。且百工事,固非《周官》所可无,而于周公设官之意何补?况《秋官》有典端,玉人不必补可也。《夏官》有量人,匠人不必补可也。《天官》有染人,钟氏、㡛氏,虽阙何害?《地官》有鼓人,鲍人、韩人,虽亡何损?虽无车人,而巾车之职尚存;虽无弓人,而司弓矢之职犹在。匠人沟洫之制,已见于遂人;校人射侯之制,已见于射人。有如攻皮之工五,既补其三,而又缺其二,不知韦氏、裘氏,岂非《天官》司裘、掌皮之职乎?《周礼》无待于《考工记》,献王以此补之,陋矣。自《考工记》补《冬官》之后,先儒论议《周礼》者颇多,而未有为此说者,亦卓识也。 邱氏,苏人俞钦玉之妻也。钦玉,故刑部尚书士悦子,颇知书,而轻财好色。尝以邱无子,置妾七人,邱待之慈惠,而防之则严。每旦暮出入房闼,皆有节制。童子十五以上,不许入中门。成化间,钦玉游京师,客死教坊妓家。邱待众妾益厚,而制驭益严。丧甫终,存有其子者二人,余悉嫁之。二子皆遣为府学生,云:“吾待汝无厚薄,成否,汝之责也。”邱之父兄,皆不拘礼节之士,惧其有所窥,每至,必先出中门,延之别室饮食之。自钦玉死,家无妄费,而门无杂宾。俞氏已衰而复振者,皆邱之力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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