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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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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恩诏:“军民七十以上,许一丁侍养,仍免杂汛徭役,八十以上者,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倍之。” 诏下郡邑,各抚臣上其数子户部。直隶九十以上五百三十五人,奉天九十以上五人,山东九十以上一千三百三十人、百岁以上九人,山西九十以上二百五十人,河南九十以上四百五十一人,江南九十以上一千六十五人、百岁以上三人,浙江九十以上九百八十二人,陕西九十以上三百十七人,湖广九十以上二千八百五十人、百岁以上四人,江西九十以上五百八十人,福建九十以上三百六十九人,广东九十以上五百九十一人,广西九十以上一百十四人,四川九十以上一十三人,云南九十以上四百五十人,贵州九十以上九十四人。 按:宋开宝五年,鄢陵人许永罢庐氏县尉,诣匦上言:“臣年七十五,父琼年九十九,长兄八十一,次兄七十九,欲乞近地一官,以就荣养。”上悦其父兄子弟,俱享遐龄,赐琼袭衣犀带银鞍勒马,帛三十匹、茶二十斤,授永郾城令。是时,澶密齐沂莱江吉等州,各奏八十以上吕继美等二十九人,并赐爵恭俟史册书之以为盛事,然未有如今日之盛者也。故备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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