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蕉轩随录 | 上页 下页
和凝衣钵


  《宋书·范质传》:“和凝典贡举,重质文,遂以自昔登第名在十三,即擢质第十三,贡闱中谓之传衣钵。盖五代时故事如此。”

  按:《五代史》云:“唐故事,知贡举者所放进士,以己及第时名次为重。凝及第第五,是科第五范质也。”一作十三,一作第五,未知孰误。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