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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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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所谓井田,非讲学家所谓古之井田也。北方近年每患旱。潍邑平畴沃壤,无山岭,无卤碱,丰年亩收二三石。一遇□干,束手无策,因无井也。或曰:“天旱井亦涸。”此大不然。一宿井泉即出,夜气所养,必不能竭。至天旱无泉,此乃大变,人类绝矣。一亩一井固好,或二三亩一井,挑掘溪沟,使顺流而下,稍润之,则苗不槁,以待甘澍,便可丰收。乃大户地多,不论旱潦,皆能自给,不肯出掘井之费;小户仅有数亩,衣食不足,则作小贸易以餬口。 相习既久,惟知贪天之功。纵官家劝谕,农会讲说,弗能喻也。是在官长与政府,董之以威,下一令曰:“县有社,一社计有地若干,限定三亩之中备一井,以一年为限。其不遵者,罚令每亩纳钱粮双分,俟其有井,则粮额复旧。无论大户小户,必肃然照办。若应罚双分钱粮抗不纳者,以抗粮论罪。上宪或虑县官不肯得罪于巨室,则岁派高级委员详查,有违抗者,则逮之至省。 此为爱民之政,非虐民之政也。计掘一井,以洋灰抹之,较砖石之工为省。汲水时,或用辘轳,或用水车,以骡马推之,听其自便。吾知一年之后,桔槔呖呖之响,水车轧轧之声,遍于北海阡陌矣。收获岁丰,闾阎殷富,畜牛马,制铁轮,全用水车,而桔槔不复再用,焉有饥馑之虞哉!彼苟安畏事之农会长,不恤民瘼之县知事,得欲熏心之大官,乌足以语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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