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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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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安县有王甲李乙同至南郭门外,是日牛集,李谓王曰:“集有母牛而孕者,买之,是费一牛价而获二牛也。”王然之,遂买以归,不数月果产一犊。又逾年,而犊且角矣。 李复谓王曰:“母牛有子,则母之价已偿。今其母老,无能于田事,不如杀而鬻其肉,既增一健牛之用,复省一疲牛之食,不两得乎?”王又然之,烹而置之衢,收其值与初市之价等。犊自失母后,垂泪不止,每出耕,遇李辄怒目视。一日,乡人散牧于野,犊亦在焉,李偶经其地,犊从山蹊间突出触李仰仆,更以角刺其腹,腹溃而死。乙子讼甲于官,王之耕业尽废,而孝牛之名于是乎著。 康熙二十三年,玉樵子适在湖口,闻而叹曰:“五常之理,赋于人而不及于物,是以万物之生,唯人为贵。然观于往籍,有义犬矣,能御害也;有义虎矣,能酬恩也;有义騟矣,能助勇也。若夫牛则庞然蠢然,尤物之顽钝无知者,而乃以孝称。呜呼,彼人也,而背亲忘雠,其尚得靦颜而襟裾于世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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