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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及


  李及者,性好饮酒,未尝余沥。所居在京积善里,微疾暴卒。通身已冷,唯心微暖,或时尸语,状若词诉。家人以此日夜候其活,积七八日方苏。自云,初有鬼使,追他人,其家房中先有女鬼,以及饮酒不浇漓,乃引鬼使追及。及知错追己,故屡尸语也。其鬼大怒,持及不舍,行三十余里,至三门,状若城府,领及见官。官问:“不追李及何忽将来?”

  及又极理称枉。官怒,挞使者二十,令送及还。使者送及出门,不复相领。及经停曹司十日许,见牛车百余具,因问吏:“此是何适?”答曰:“禄山反,杀百姓不可胜数,今日车般死按耳。”

  时禄山尚未反,及言:“禄山不反,何得尔为?”吏云:“寻当即反。”

  又见数百人,皆理死按甚急。及寻途自还,久之至舍,见家人当门,不得入。因往南曲妇家将息,其妇若有所感,悉持及衣服玩具等,中路招之,及乃随还。见尸卧在床,力前便活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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