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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参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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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坊州宋参军,少持《金刚经》。及之官,权于司士宅住。旧知宅凶,每夕恒诵经。忽见妇人立于户外,良久,宋问:“汝非鬼耶曰:“然。”又问:“幽明理殊,当不宜见,得非有枉屈之事乎?”妇人便悲泣曰:“然。”言:“身是前司士之妇。司士奉使,其弟见逼,拒而不从,因此被杀。以毡裹尸,投于堂西北角溷厕中。不胜秽积,人来多欲陈诉。俗人怯懦,见形必惧,所以幽愤不达,凶恶骤闻。执事以持念为功,当亦大庇含识,眷言枉秽,岂不悯之!”宋云:“己初官位卑,不能独救,翌日,必为上白府君。”其鬼乃去。及明具白,掘地及溷,不获其尸。宋诵经,妇人又至,问:“何以不获?”答云:“西北只校一尺,明当求之,以终惠也。” 依言乃获之。毡内但余骨在,再为洗濯,移于别所。其夕又来拜谢,欢喜谓曰:“垂庇过深,难以上答,虽在冥昧,亦有所通。君有二子,大者难养,小者必能有后,且有荣位。”兼言宋后数改官禄。又云:“大愧使君,不知何以报答?” 宋见府君,具叙所论。府君令问己更何官。至夕,妇人又至,因传使君意。云:“一月改官,然不称意,当迁桂州别驾。”宋具白,其事皆有验。初,宋问:“身既为人所杀,何以不报?”云:“前人今尚为官,命未合死。”所以未复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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