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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龟


  海宁百姓王屠与其子出行,遇渔父持巨龟,径可尺余,买归系着柱下,将羹之。邻居有江右商人见之,告其邸翁,请以千钱赎焉。翁怪其厚,商曰:“此九尾龟,神物也,欲买放去。君从臾成此,功德一半,是君领取。”

  因偕往验之。商踏龟背,其尾之两旁露小尾各四,便持钱乞王,王不肯,遂烹作羹,父子共啖。是夕,大水自海中来,平地高三尺许,牀榻尽浮,十余刻始退。

  及明午,翁怪王屠父子不起,坏户入视之,但见衣衾在牀,父子都不知去向。人或云:害神龟,为水府摄去杀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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