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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


  郑渔仲《通志总序》,不取班固作。西汉自高祖至武帝,凡六世之前,尽窃迁书,不以为惭;自昭帝至平帝,凡六世之后,资于贾逵、刘歆,复不以为耻。有曹大家终篇,则固之自为书也。

  司马谈有其书,而司马迁能成父志;班彪有其业,而班固不能读父书。固为彪之子,既不能保其身,又不能传其业,其为人如此,安在乎言为天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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