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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三
薛长孺为汉州通判,戍卒闭营门,放火杀人,谋杀知州、兵马监押。有来告者,知州、监押皆不敢出。长孺挺身叩营,谕之曰:“汝辈皆有父母妻子,何作此事。元不预谋者,各作一边。”于是不敢动,惟首谋者八人突门而出,散于诸县村野,捕获。
是时,非长孺则一城之人尽遭涂炭矣。钤辖司不敢以闻,遂不及赏。长孺乃简肃公之侄,质厚人也,临事乃敢决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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