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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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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晋公恕自升朝入三司为判官,既而为盐铁使,又为总计使,洎罢参政,复为三司使,首尾十八年,精于吏事,朝廷藉其才。晚年多病,乞解利权,真宗谕曰:“卿求一人可代者,听卿去。”是时寇莱公罢枢密副使归班,晋公即荐以自代。 真宗用莱公为三司使,而晋公为集贤殿学士判院事。莱公入省,检寻晋公前后沿革创立事件,类为方册,及以所出榜示,别用新板题扁,躬至其第,请晋公判押。 晋公亦不让,一一与押字既,而莱公拜于庭下而去,自是计使无不循其旧贯。至李谘为三司使,始改茶法,而晋公之规模渐革,向之榜示亦稍稍除削,今则无复有存者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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