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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富室疏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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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和间,朝廷收复燕、云,即科郡县敷率等第出钱,增免夫钱。海州怀仁县杨六秀才妻刘氏,夫死,独与一子俱,而家素饶于财。闻官司督率严促,而贫下户艰于输纳,即请于县,乞以家财十万缗以免下户之输。县令欣然从之,调夫辇运数日,尽空其库藏者七间。因之扫治,设佛供三昼夜。 既毕,明旦视之,则屋间之钱已复堆垛盈满,数之正十万缗,而皆用红麻为贯,每五缗作一辫,辫首必有一小木牌,上书“麻青”二字。观者惊异,莫知其然。或有释之者曰:如闻青州麻员外家至富,号“麻十万”家,岂非神运其钱至此耶?刘氏因密令人往青州踪迹之,果有州民麻氏,其富三世,自其祖以钱十万镇库,而未尝用也。 一夕失之,不知所往。刘氏即专人致殷勤于麻氏,请具舟车,复归此钱。麻惊嗟久之,而遣介委曲附谢云:“吾家福退,钱归有德,出于天授。今复往取,违天理而非人情,不敢祗领也。”刘氏知其不可,曰:“我既诚输此钱以助国用,岂当更有之?”即散施贫民及助修佛道观宇,一钱不留于家,家益富云。昔唐明皇顾视一龙横亘南山,而首尾皆具,询之左右侍臣,或有见有否者。 所见者俱止见龙之一体,未见全龙也。帝曰:“朕闻至富可敌至贵。”令召王元宝视之。元宝奏称所见,与帝一同。然则所谓富家大室者,所积之厚,其势可以比封君,而钱足以使鬼神,则于剥取之道,唯恐无间。若二家之视十万缗之积于天授人与之际,其处之如此,盖有可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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