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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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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忠作范文正神道碑,累年未成。范丞相兄弟数趣之,文忠以书报曰:“此文极难作,敌兵尚强,须字字与之对垒。” 盖是时,吕申公客尚众也。余尝于范氏家见此帖,其后碑载初为西帅时与申公释憾事曰:“二公欢然,相约平贼。”丞相得之曰:“无是。吾翁未尝与吕公平也。”请文忠易之,文忠怫然曰:“此吾所目击,公等少年,何从知之?”丞相即自刊去二十余字,乃入石。既以碑献文忠,文忠却之曰:“非吾文也。” 然碑载章献太后朝正事,谓仁宗欲率百官拜殿下,因公争而止。苏明允修因革礼,见此礼实尝行。公亦自知其误,则铭志书事固不容无误,前辈所以不轻许人也。范公忠义,欲以身任社稷,当西方谋帅时,不受命则已,苟任其责,将相岂可不同心?欢然释憾,乃是美事,亦何伤乎?然余观文正奏议,每诉有言,多为中沮不得行。 未几,例改授观察使。韩魏公等皆受,而公独辞甚力,至欲自械系以听命,盖疑以俸厚啖之。其后卒以擅答元昊书罢帅夺官,则申公不为无意也。文忠盖录其本意,而丞相兄弟不得不正其末,两者自不妨。惜文忠不能少损益之,解后世之疑,岂碑作于仁宗之末,犹有讳而不可尽言者,是以难之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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