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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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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梅甫州牧(靖光),宰直隶定兴时,将赴任所,距城二十里之北河店,杨椒山先生坟茔在焉。林拜祷于坟下,云:“惟公忠国爱民,某甫莅兹土,誓以兼爱立心,如有稍涉贪残,惟神鉴之。地方公事,力有不逮之处,惟求神灵默助。”适天晚,即宿公坟祠中,而迎接之吏役俱不知也。 莅任未几,有贡生某,呈控伊邻某鸡奸其孙六岁幼童,血衣具在,该犯已闻风远扬,贡生叠次喊禀援律请办,四捕无踪,及寻至邻境,见一人贸贸然来,形迹可疑,诘之,即邻某也,遂锁拿抵县。当堂直供不讳,林本欲开之,谓贡生曰:“汝孙现无恙,鸡奸六岁幼孩,必无之事,汝孙将来或有成就,岂可污其终身。”贡生坚执不允,邻某亦坚认不移。不得已,据情详解,旬日即正典刑。讯时,问其既逃,何以复返。据云:行至某村,途遇一六十余岁老人,身颀而长,青脸白须,呼其名曰:“汝非某处人乎?吾特为汝而来,幸勿隐也。”乃以实告,老人曰:“汝事幸未酿命,官司已息。汝家父母嘱我传信与汝,回家可勿虑也。”不料甫入境,即被获。 察其所供形状,即祠中所拜忠愍像也。立志为好官者,其阴得神助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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