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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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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四风闸村)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 出生时山东已为金人所占,早年与党怀英齐名北方,号称“辛党”。青年时参与耿京起义,擒拿叛徒张安国,回归南宋,献《美芹十论》《九议》等,条陈战守之策。先后在江西、湖南、福建等地为官,平定荆南茶商赖文政起事,又力排众议,创制飞虎军,以稳定湖湘地区。由于他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故而屡遭劾奏,数次起落,最终退隐山居。开禧北伐前后,宰臣韩侂胄接连起用辛弃疾知绍兴、镇江二府,并征他入朝任枢密都承旨等官,均遭辞免。开禧三年(1207年),辛弃疾抱憾病逝,享年六十八岁。宋恭帝时获赠少师,谥“忠敏”。 辛弃疾一生以恢复为志,以功业自许,却命运多舛、壮志难酬。但他始终没有动摇恢复中原的信念,而是把满腔激情和对国家兴亡、民族命运的关切、忧虑,全部寄寓于词作之中。其词艺术风格多样,以豪放为主,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其词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典故入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现存词六百多首,有《稼轩词》(稼轩长短句)等传世。 *** 辛弃疾生于宋高宗绍兴十年(金熙宗天眷三年)的五月十一日(1140年5月28日)卯时,祖上为狄道人,自始祖辛维叶时迁居济南历城。出生时,北方就已沦陷于金人之手。他的祖父辛赞在靖康之变、宋室南渡后“累于族众”,无法南下,遂仕于金国。尽管如此,辛赞却一直希望有机会能够拿起武器和金人决一死战,他常常带着辛弃疾“登高望远,指画山河”(出自《美芹十论》),同时,辛弃疾也“两随计吏抵燕山,谛观形势”,不断亲眼目睹汉人在金人统治下所受的屈辱与痛苦。这一切使辛弃疾在青少年时代就立下了恢复中原、报国雪耻的志向,养成了燕赵奇士的侠义之气。 辛弃疾少年时,又曾与党怀英一同受学于刘瞻(《宋史》作蔡伯坚),并称“辛党”。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在其后方的汉族人民由于不堪金人严苛的压榨,奋起反抗。二十一岁的辛弃疾也聚集了两千人,参加了由耿京领导的一支声势浩大的起义军,并担任掌书记。 当金人内部矛盾爆发,完颜亮在前线为部下所杀,金军向北撤退时,辛弃疾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奉命南下与南宋朝廷联络。在他完成使命归来的途中,听到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义军溃散的消息,便率领五十多人袭击几万人的敌营,把叛徒擒拿带回建康,交给南宋朝廷处决。 在起义军中的表现,以及辛弃疾惊人的勇敢和果断,使他名重一时。宋高宗便任命他为江阴签判,从此开始了他在南宋的仕宦生涯,时年二十五岁。 辛弃疾初来到南方时,对南宋朝廷的怯懦和畏缩并不了解,加上宋高宗曾赞许过他的英勇行为,不久后即位的宋孝宗也一度表现出想要恢复失地、报仇雪耻的锐气,所以在他南宋任职的前一时期中,曾写了不少有关抗金北伐的建议,如著名的《美芹十论》《九议》等。尽管这些建议书在当时深受人们称赞,广为传诵,但朝廷却反应冷淡,只对辛弃疾在建议书中所表现出的实际才干很感兴趣,先后把他派到江西、湖北、湖南等地担任转运使、安抚使一类地方官职,负责治理荒政、整顿治安。 现实对辛弃疾是残酷的。他虽有出色的才干,但他的豪迈倔强的性格和执着北伐的热情,却使他难以在官场上立足。另外,“归正人”的尴尬身份也阻拦了他仕途的发展。使他的官职最高为从四品龙图阁待制。 淳熙七年(1180年),四十一岁的辛弃疾再次任知隆兴(今江西南昌)府兼江西安抚使时,拟在上饶建园林式的庄园,安置家人定居。 淳熙八年(1181年)春,开工兴建带湖新居和庄园。他根据带湖四周的地形地势,亲自设计了“高处建舍,低处辟田”的庄园格局,并对家人说:“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因此,他把带湖庄园取名为“稼轩”,并以此自号“稼轩居士”。并且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拙自信,年来不为众人所容”(《论盗贼札子》),所以早已做好了归隐的准备。果然,同年十一月,由于受弹劾,官职被罢,带湖新居正好落成,辛弃疾回到上饶,开始了他中年以后的闲居生活。此后二十年间,他除了有两年一度出任福建提点刑狱和福建安抚使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闲居。 淳熙十五年(1188年)冬,其友陈亮从故乡浙江永康专程拜访辛弃疾,两人于铅山长歌互答,称第二次鹅湖之会(即辛陈之晤)。鹅湖之会后,辛弃疾又陆续出山两次做官。 绍熙五年(1194年)夏,辛弃疾又被罢官回上饶,住在瓢泉,动工建新居,经营瓢泉庄园,决意“便此地、结吾庐,待学渊明,更手种、门前五柳”。 庆元二年(1196年)夏,带湖庄园失火,辛弃疾举家移居瓢泉。辛弃疾在瓢泉过着游山逛水、饮酒赋诗、闲云野鹤的村居生活。瓢泉田园的恬静和期思村民的质朴使辛弃疾深为所动,灵感翻飞而歌之,写下了大量描写瓢泉四时风光、世情民俗和园林风物、遣兴抒怀的诗词。 庆元四年(1198年),辛弃疾被授予主管冲佑观之职。 嘉泰三年(1203年),主张北伐的韩侂胄起用主战派人士,已六十四岁的辛弃疾被任为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年迈的辛弃疾精神为之一振。他先后被起用为绍兴知府、镇江知府等职。次年,他晋见宋宁宗,认为金国“必乱必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被加为宝谟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并奉朝请。不久后,出知镇江府,获赐金带。 辛弃疾知镇江府时,曾登临北固亭,感叹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失望,凭高望远,抚今追昔,于是写下了《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这篇传唱千古之作。不久后,在一些谏官的攻击下,辛弃疾被降为朝散大夫、提举冲佑观,又被差知绍兴府、两浙东路安抚使,但他推辞不就职。之后,他还被进拜为宝文阁待制,又进为龙图阁待制、知江陵府。朝廷令辛弃疾赶赴行在奏事,试兵部侍郎,但辛弃疾再次辞免。 开禧三年(1207年)秋,朝廷再次起用辛弃疾为枢密都承旨,令他速到临安(今浙江杭州)府赴任。但诏令到铅山时,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只得上奏请辞。九月初十(10月3日),辛弃疾仙逝,享年六十八岁。据说他临终时还大呼“杀贼!杀贼!”(《康熙济南府志·人物志》)。朝廷闻讯后,赐对衣、金带,视其以守龙图阁待制之职致仕,特赠四官。 绍定六年(1233年),追赠光禄大夫。 德祐元年(1275年),经谢枋得申请,宋恭帝追赠辛弃疾为少师,谥号“忠敏”。 ※家庭 始祖 辛维叶 官至大理评事,自狄道迁居济南。 高祖 辛师古 官至儒林郎。 曾祖 辛寂 官至宾州司户参军。 祖父 辛赞 在金国官知开封府,封陇西郡开国男。赠朝请大夫。 父亲 辛文郁 生平不详。赠中散大夫。 妻子 赵氏 妻子 范如玉 辛弃疾寓居京口时所娶,为南投宋廷的原金国新息县令范邦彦之女。 长子 辛禛 生平不详,无子。 次子 辛秬 曾任崇仁县尉。 三子 辛稏 曾任直秘阁、潼州提刑等。 四子 辛穮 官至迪功郎。 五子 辛穰 官至承务郎,无子。 六子 辛穟 官至承务郎。 七子 辛秸 早逝,有子。 八子 辛褎 生平不详,无子。 九子 辛㔶 早逝。 女儿 辛氏 嫁朝散郎范炎。 女儿 辛氏 嫁文士陈成父。 ※纪念馆 辛弃疾纪念馆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四风闸村南,占地总面积31亩,由纪念馆和辛家坟两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建有石坊、六角碑亭、辛弃疾塑像、辛弃疾纪念祠、稼轩词书法艺术刻石碑廊等景观以及文物、书画、民俗、图片、“一代词宗”、“义胆忠魂”6个展室。 ※墓葬 辛弃疾墓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瓜山虎头门阳原山腰,坐北朝南。 立于绍定年间(1228年-1233年),其侧驿路旁有稼轩先生神道金字碑。原碑毁墓残。清代辛氏后裔于墓前又立新碑,今亦斑驳陆离,字迹模糊,碑文上行是“皇清乾隆癸卯年季春月重修”。中间是“显故考率公稼轩府君之墓”。下行多有阙字,据考为辛弃疾之仲子辛秬的后裔所立。 1959年,辛弃疾墓被列为江西省重点保护文物。 1971年和1981年又先后两次修整。 墓系麻石砌就,分四层,顶堆黄土,两连围以坟柜。墓高2.5米,直径2.5米,占51.5平方米。墓道较短,有郭沫若撰并书之挽联: 铁板铜琶,继东坡高唱大江东去; 美芹悲黍,冀南宋莫随鸿雁南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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