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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


  得景为大夫,有丧,丁为士而特吊,或责之,不伏。

  官有常尊,礼无不敬,位若殊于等列,吊则异其节文。景为大夫,丁乃元士,居丧而哭,合遵朝夕之期,特吊以行,奚越尊卑之序,既乖前典,乃速斯言。且礼贵明征,位宜慎守,俟非其事,信干食菜之荣,仪失其宜,徒展赠刍之意。是曰无上,将何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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