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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道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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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得甲年七十馀,有一子,子请不从政。所由云:“人户减耗,徭役繁多,不可执礼而废事。”
役且有辞,信非懋力,老而不养,岂谓爱亲,恋若阻于循陔,怨必兴于陟岵。顾惟甲子,及此丁年。户减事繁,政宜勤于昼夜,家贫亲老,养难阙于晨昏。在子道而可矜,虽王徭之宜免,事闻诸《礼》,情见乎辞。天子敦风,犹劝养其三老,庶人从政,亦何假于一夫。况当孝理之朝,难抑亲人之请。所由之执,愚谓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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